第一階段:準備階段
該階段的主要工作包括:篩選并著手處理啟動程序的個案;制作馳名商標認定的有關證明材料。企業申請認定中國馳名商標需要提交的基本材料
(1)證明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知曉程度的有關材料;
(2)證明該商標持續使用時間的有關材料,包括該商標使用、注冊歷史和范圍的有關材料;
(3)證明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的有關材料,包括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的方式、地域范圍、宣傳媒體的種類以及廣告投放量等有關材料;
(4)證明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記錄的有關材料,包括該商標曾在中國或者其他國家和地區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有關材料;
(5)證明該商標馳名的其他證據材料,包括使用該商標的主要商品近3年的產量、銷售量、銷售收入、利稅、銷售區域等有關材料。
所需時間:貴我雙方密切配合,通常需15-30天可完成。
第二階段:材料上報階段
材料制作完備后,要對個案進行投訴解決,同時按法定程序將申報材料逐級上報到國家商標局。通常需要市級工商局對侵權案件進行查處并制作筆錄,隨后將有關材料報至省級工商局,省級工商局初步審查符合基本要求的,上報至國家商標局。
所需時間:通常需30天左右時間。
第三階段:審查、認定階段
國家商標局對省局上報的材料正式受理后,馳名商標的認定工作進入實質審查、認定階段。這是整個馳名商標認定過程中決定性的階段。
所需時間:法律規定的時間是6個月的認定期限。但由于已經申報、等待認定馳名商標的企業數量很大,而每年認定的數量有一定的限制,因此很少有企業在6個月內直接被認定為馳名商標,有的企業甚至耗時數年。通過東正代理申請認定馳名商標的,通常可保證自材料上報國家商標局后的第二批次或第三批次通過認定。